学校访客
摘录(动力分配。48-49页),摘自罗彻斯特市学校董事会政策手册1400
教育委员会于2016年6月16日根据2015-2016:856号决议批准
委员会鼓励家长和其他市民参观本区的学校和教室,观察学生、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。然而,由于学校是工作和学习的场所,因此必须对这种访问设定一定的限制。建筑物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对建筑物内和场地上的所有人员负责。出于这些原因,以下规则适用于参观学校的游客:
- 任何不是特定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学生的人都将被视为访客(包括中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)。2. 所有到学校参观的人必须在到达学校后到校长办公室报到。在那里,他们将被要求在访客登记簿上签名。如果在大楼内使用身份识别徽章,将颁发访客身份识别徽章,在学校或学校场地内必须随时佩戴。访客必须在离开大楼前将身份证交还校长办公室。3. 参加学校对公众开放的活动,如家长会、体育比赛或公众集会的访客,不需要佩戴身份标签。4. 家长或市民如欲在上课期间参观教室,须事先与任课老师预约,以尽量减少对课堂的干扰。5. 教师不应在课堂上与来访者讨论个人问题。6. 任何未经授权进入学校的人将被报告给校长或其指定人员。未经授权的人员将被要求离开。如果情况需要,可以叫警察来。7. 所有访客必须遵守《行为准则》中的规定。